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委(办、室)、街道工委,区有关单位:
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地点:区人大常委会8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一)出席人员: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1.区政府区长、分管领导,区监委主任、区法院院长(按议题列席);
2.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区环卫事务中心、惠阳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按议题列席);
3.区人大代表:张晓丽、刘奕辉、叶惠雄、黄德贤(列席全部议题);
4.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主任、工委(办、室)副主任(列席全部议题)。
三、建议议程
(一)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区政府区长、区监察委主任、区法院院长列席);
(二)审议个别区六届人大代表辞职事项;
(三)审议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四)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2025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
(五)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惠阳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区环卫事务中心、惠阳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
(六)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淡水、秋长、三和街道工委关于2024年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请区有关单位于5月28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通过粤政易报送参会人员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与会人员依时参加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于5月28日下午下班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并将请假单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请区人大常委会淡水、秋长、三和街道工委协助通知相关代表列席会议,并将参会回执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请区委区政府督查办、惠阳生态环境分局准备相关会议材料,材料格式经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审核后,于5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将电子档连同书面会议材料(一式55份)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四)各项议题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发言内容需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五)参会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并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
(六)请区新闻单位采访报道。
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