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委(办、室)、街道工委,区有关单位:
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25年3月4日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3月4日(星期二)下午2:30,会期半天。
(二)地点:区人大常委会8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一)出席人员: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1.区政府分管领导(按议题列席);
2.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按议题列席);
3.陈智慧、黄锋、赖美婷(列席全部议题);
4.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街道工委主任、工委(办、室)副主任(列席全部议题)。
三、建议议程
(一)审议《惠州市惠阳区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
(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三)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列席,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四)审议补选区人大代表事项(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五)研究决定召开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列席和邀请列席人员范围事项。
四、有关要求
(一)请区有关单位于3月3日(星期一)晚上8:00前通过粤政易报送参会人员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与会人员依时参加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于3月3日晚上8:00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并将请假单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请区人大常委会淡水街道工委协助通知相关代表列席会议,并将参会回执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准备相关会议材料,材料格式经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审核后,于3月4日(星期二)上午10:00前将电子档连同书面会议材料(一式54份)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四)各项议题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发言内容需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五)参会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并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
(六)请区新闻单位采访报道。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