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打造区域性粮食新品种展示示范繁育平台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古幸福、张占冠、李晓雲、邱松贵
关于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打造区域性粮食新品种展示示范繁育平台的建议
一、缘由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农业生产中特殊的、不可替代的、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优良的农作物种子是各项农业技术的载体, 是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我国良种对粮食增产贡献率超过45%。水稻作为我区第一大粮食作物,加强优良品种推广,对于提高水稻单产和品质,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系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位于平潭镇金星村机场路旁,是集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技术攻关、示范推广、检验监测、培训指导以及科研成果转化推广于一体的公益性服务单位,是保障我区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试验示范基地。中心(平潭)试验基地面积160亩,其中试验田100亩,设立了惠州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示范基地、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科研合作(惠阳)基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惠州现代农业促进中心(惠阳)工作站和惠阳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特色分站,曾多次承办市级以上的各类观摩培训会。国家、省、市农业领导及专家也多次到中心检查、指导工作,其中,袁隆平院士2012年和2016年先后两次到中心考察其新研发的超级稻品种,对中心的试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近年来,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依托上级单位相关经费,每年安排60亩试验田开展水稻新品种展示繁育、示范推广,免费派发3万斤优质水稻品种给农户进行推广种植。2023年,为实施乡村振兴种业攻坚行动,高质量推进种子工程建设,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区财政从2023年市级涉农整合资金安排30万元用于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平潭)试验基地早、晚造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及优质稻种子繁育生产,全年引进水30个水稻新品种进行试验展示、示范推广,筛选5个优质常规优质稻品种进行繁育,开展粮食作物(水稻)新品种现场观摩与培训会2场次,免费提供优质稻种子3.2万斤,节支超8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理由
(一)根据《广东省种子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种子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相关涉农资金,支持种质资源保护,扶持良种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促进现代种业发展;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种业发展的支持,在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品种选育、试验、示范推广、种子储备以及育种制种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
(二)国家高度重视现代农作物种业的发展,把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列入国家重大适用技术示范推广范围,省、市也把“建立粮食作物良种示范区并开展良种示范”、“建设良种良法应用推广基地,引进示范推广农作物优新品种,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技术,促进种业成果的转化”等种业发展攻坚行动列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事项。目前,由于上级项目资金整合,相关扶持粮食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繁育经费缺乏,区级还没有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难以高质量推进良种示范推广工作。
三、办法
立足将中心(平潭)试验基地打造成区域性粮食新品种展示示范繁育平台,每年集中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科研单位培育的水稻新品种及配套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加快良种良法“进村入户”,为我区粮食安全生产提供良种支撑,更好地完成每年的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粮食安全考核任务,特提出以下解决方案:区财政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种业发展经费投入,在区级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不少于30万元,用于支持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平潭)试验基地开展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及优质稻种子繁育生产工作,为我区农技人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搭建一个观摩交流的平台,持续推进粮食种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