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爱妮、黄锦容辞去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2024-07-30 17:20:00
(2024年7月30日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爱妮、黄锦容辞去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