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 2024-01-09 21:50:49
(2024年1月9日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至31日在淡水召开,会期两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惠州市惠阳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惠州市惠阳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区本级预算草案;
(四)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和表决;
(八)票决2024年惠州市惠阳区民生实事项目;
(九)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区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