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委(办、室)、街道工委,区有关单位:
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地点:区人大常委会8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一)出席人员: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1.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检察院检察长(按议题列席);
2.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统计局、区科技投资促进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国资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
3.市人大代表:陈文蔚、周毅辉;
4.区人大代表:谭丽华、郑昌明(列席全部议题,由区人大常委会淡水街道工委负责通知);
5.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街道工委主任、各工委(办、室)副主任(列席全部议题)。
三、建议议程
(一)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区检察院检察长,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列席);
(二)审议区政府关于惠州市惠阳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统计局、区科技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人列席);
(三)审议区政府关于惠州市惠阳区2023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区政府分管领导,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国资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列席);
(四)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
(五)审议个别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辞职事项;
(六)审议个别区六届人大代表辞职事项;
(七)审议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请区有关单位于9月25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通过粤政易报送参会人员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与会人员依时参加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于9月25日下午下班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并将请假单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子玺,联系电话:19974795353)。
(二)请区人大常委会淡水街道工委协助通知相关代表列席会议,并将参会回执(附件2)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请区有关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参会,参会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并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
(四)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等准备相关会议材料,材料格式经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审核后,于9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档连同书面会议材料(一式53份)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千之,电话:19523920371)。
(五)请区新闻单位采访报道。
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