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 2023-02-15 10:46:00
(2023年2月15日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至24日在淡水召开,会期两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3年区本级预算草案;
(四)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和表决;
(八)票决2023年惠州市惠阳区民生实事项目;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