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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    2023-11-16 11:17:00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委(办、室)、街道工委,区有关单位:

  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会期1天。

  (二)地点:区人大常委会8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一)出席人员: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1.区政府区长,区监察委主任,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法院院长(按议题列席);

  2.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文广旅体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审计局、区科技投资促进局、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区公安分局、淡水街道主要负责人(按议题列席);

  3.区人大代表:谢敏、刘慧婷、许惠良(列席上午议题),曾德涛、陈伟纯、林宏华、戴广源(列席下午议题),(分别由区人大淡水街道工委,良井镇人大负责通知);

  4.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室)副主任,街道工委主任(列席全部议题)。

  三、有关要求

  (一)请区有关单位于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通过粤政易报送参会人员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彭颖同志处(联系电话:18316546244);请与会人员依时参加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于11月20日上午下班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并将请假单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彭颖同志处。

  (二)请区人大淡水街道工委,良井镇人大协助通知相关代表列席会议,并将参会回执(附件2)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彭颖同志处。

  (三)请区有关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参会,参会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并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

  (四)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准备好书面报告材料(一式50份),于11月20日下午下班前送至区行政中心主楼721室。

  (五)请区新闻单位采访报道。

  附件:日程安排
http://59.36.170.138/uploadfile/2023/1124/20231124112014689.doc

 

   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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