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委(办、室)、街道工委,区有关单位:
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9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会期1天。
(二)地点:区人大常委会8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一)出席人员: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1.区政府分管领导,区监察委主任,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按议题列席);
2.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社保基金分局主要负责人(按议题列席);
3.区人大代表:黄锋、谭丽华(列席上午议题),叶梓良、赵启祥、袁爱红、高鹏、刘文堤(列席下午议题),(分别由区人大淡水、秋长、三和街道工委负责通知);
4.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室)副主任,街道工委主任(列席全部议题)。
三、有关要求
(一)请区有关单位于9月22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通过粤政易报送参会人员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彭颖同志处(联系电话:18316546244);请与会人员依时参加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于9月22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并将请假单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彭颖同志处。
(二)请区人大淡水、秋长、三和街道工委协助通知相关代表列席会议,并将参会回执(附件2)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彭颖同志处。
(三)请区有关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参会,参会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并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
(四)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准备好书面报告材料(一式60份),于9月25日上午下班前送至区行政中心主楼721室。
(五)请区新闻单位采访报道。
附件:日程安排
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