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委(办、室)、街道工委,区有关单位:
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5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召开,会期半天。
(二)地点:区人大常委会8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一)出席人员: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1.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检察院检察长(按议题列席);
2.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事务中心、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按议题列席);
3.区人大代表:叶梓良、陈创忠、李燕浩、刘奕辉、张晓丽(列席全部议题,由区人大常委会淡水街道工委负责通知);
4.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室)副主任,街道工委主任(列席全部议题)。
三、建议议程
(1)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重点交通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事务中心、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列席);
(2)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惠阳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分管领导,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列席);
(3)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分管领导,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列席);
(4)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列席);
(5)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
(6)其他。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于5月26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通过粤政易报送参会人员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至肖娟同志处;请与会人员依时参加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于5月26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并将请假单传真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粤政易联系人:肖娟,联系电话:15220574531)。
(二)请区有关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参会,并提前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
(三)请区新闻单位采访报道。
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