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六届7号)
2022年4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茂庭主持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主任会议,研究监察司法工委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初审意见和决定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等有关事项。
一、研究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初审意见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初审意见,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将初审意见连同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一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研究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2021年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2021年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决定,由城建环资工委根据会议意见对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连同区政府关于2021年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一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审议惠阳区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督办分工安排(草案)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惠阳区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督办分工安排(草案)的说明,并进行了研究,同意按程序印发执行。
会议强调,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情况督办工作已纳入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要按照分工安排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领衔督办,各工委(办、室)要负责具体督办,适时组织相关专业小组成员及人大代表,通过视察、调研等方式,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效果开展全过程监督,确保十件民生实事在年内取得实效。
四、审议2022年使用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资金项目安排方案(草案)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2022年使用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资金项目安排的说明,并对安排方案(草案)进行了研究,同意按程序印发执行。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相关工委(办、室)要对使用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资金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密切跟踪督办,同时梳理项目属区有关单位实施或可给予资源支持的事项,推动项目在年内取得实效,以“微实事”撬动“大民生”。
五、研究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社会工委有关人事免职事项的说明,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将相关人事免职事项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六、研究、决定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时间、地点及建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时间、地点及建议议程等有关事项的汇报,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区人大常委会8楼会议室召开。建议议程:(一)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二)审议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三)审议人事免职事项;(四)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