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六届3号)
2022年1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茂庭主持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研究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和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研究个别区六届人大代表辞职、代表资格变动和常委会2022年宣传工作,研究决定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等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区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的说明,并进行了研究,同意将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对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征集、筛选、实施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广泛听取群众和人大代表意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人民群众最需最盼的项目征集上来;二是要对征集上来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认真筛选把关,按照需要与可能的原则,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最能增进群众福祉的项目选出来;三是人大会议票决产生民生实事项目后,区政府要按规定报送项目实施方案,细化项目具体实施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时间;四是民生实事项目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各工委具体督办,并定期向主任会议报告督办情况;五是由办公室牵头,对历年的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没有完成的要建立台账、由相关工委跟踪督办。
二、研究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说明,并进行了研究,同意将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条件成熟的,要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间;条件暂不成熟的,要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争取代表的理解与支持,努力提高办复质量和代表评价满意率。区政府要加强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增强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的责任感。区人大常委会要制定督办分工方案,明确领衔督办领导、督办工委,定期向主任会议报告督办情况。
三、研究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财政经工委对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调研情况的说明,会议要求,区政府要根据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修改完善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研究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职事项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选联工委关于个别代表因工作调整,请求辞去区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等事项的说明,同意将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职事项的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五、研究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选联工委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说明,同意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六、研究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宣传工作
会议听取了办公室关于《惠阳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宣传工作方案(稿)》《2022年惠阳区人大工作宣传合作协议》的说明,原则同意宣传工作方案提出的宣传要点和内容、宣传方式和途径,原则同意与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加强2022年度人大宣传工作,以及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时间等条款。会议要求,研究室要与区宣传部门对接,避免与新闻媒体重复合作;要与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洽谈,合作经费控制在机关年度宣传预算经费(20万元)内,约定每年要有一定比例的专题宣传稿成功推送给省级、国家级媒体发表。
七、研究、决定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听取了办公室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时间、地点及建议议程等有关事项的汇报,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在区人大常委会8楼会议室召开。建议议程:(一)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的报告;(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三)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四)审议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职事项的报告;(五)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