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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正文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2022年2月11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茂庭,副主任刘小军、罗文送、杨桂平、刘运忠,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文绍平、古幸福、卢妙嫦、刘崇高、刘惠英、李国雄、杨振基、何桂芳、张一鸣、张仕洪、张明智、陈洁、陈爱妮、周辉、徐冬玉、宾善立、黄锦容、董亚洲、曾远祥、曾秀香、曾国强、赖志伟,共27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李建军,区人民法院院长赖懋文、良井镇及平潭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工委(办、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茂庭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和另行选举区六届人大代表的议案,表决通过《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和另行选举区六届人大代表的决定》;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陆丰市公安局对个别区六届人大代表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议案,决定许可陆丰市公安局对个别区六届人大代表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会议研究召开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决定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于3月1日至2日在淡水召开,会期两天。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区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会议议程、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以及列席和邀请列席人员范围等事项。
会议审议了区监察委主任李建军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表决通过,任命余京泽、王畅、丘凌阳同志为惠州市惠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卢志科、朱旭平同志的惠州市惠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赖懋文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表决通过,任命邹思友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平潭人民法庭庭长;李杏连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新圩人民法庭庭长;钟新华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秋长人民法庭庭长;黄志锋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胡惠军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张香萍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秋长人民法庭副庭长;冯文娟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施威、李幸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钟新华的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平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黄志锋的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秋长人民法庭庭长职务;黎海燕的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秋长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邹思友的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新圩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叶仕平、唐小波的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上,叶茂庭为新任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人员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