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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来源:    2022-06-29 15:09:00
  6月29日下午,惠阳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茂庭,副主任刘小军、罗文送、刘运忠,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文绍平、古幸福、卢妙嫦、丘旭兵、刘海涛、刘惠英、杨振基、肖德辉、何桂芳、张一鸣、张仕洪、张明智、陈洁、陈爱妮、罗金文、周辉、徐冬玉、宾善立、黄小文、黄锦容、曾远祥、曾秀香、曾国强、赖志伟,共28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法院院长,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及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委(办、室)副主任,各街道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茂庭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群众暂行办法》。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规范代表联络站建设和运作,努力搭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是践行人民至上的要求。建立该办法,着力规范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积分制实施办法》。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对代表履职情况实施积分登记制,能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主体作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的工作方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是通过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完善,推动办理单位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速办理过程,提高办理质量,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规定(修订)》《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的办法》等制度。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免职议案,表决通过,免去黄彩香的惠州市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会议还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表决通过,免去胡卓贤、翟雄文、梁家标、黄国胜、余志浓的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冯文娟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任命李杏连、邹思友、杨燕珍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会议还举行了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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