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室)、街道工委,区有关单位:
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3:00。
(二)地点:区人大常委会8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一)出席人员: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1.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区人民法院院长和1名负责人(按议题列席);
2.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委(办、室)副主任,街道工委主任(列席全部议题)。
三、建议议程
(一)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群众暂行办法(草案)》;
(二)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积分制实施办法(草案)》;
(三)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的工作方案(草案)》(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
(四)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规定(修订)(草案)》(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
(五)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草案)》(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
(六)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草案)》(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
(七)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区人民法院院长列席);
(八)其他。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27日(星期一)下午5:30前通过粤政易报送参会人员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至肖娟同志处;请与会人员依时参加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于6月27日(星期一)下午5:30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并将请假单传真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15220574531;传真:3369957)。
(二)请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工作人员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健康检测和排查,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参会人员如为既往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会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参会。请参会人员凭会议通知进入区行政中心,配合大门值班人员查验场所码、行程码和测量体温。
核酸采样安排:区政府大院内的有关单位到行政中心主楼一楼(乒乓球台旁)核酸检测。大院外的区有关单位,采样点定在中医院,受检人员直接到A栋3楼体检中心(治未病科)报会议名称出示粤核酸6(常规采样)登记姓名采样。需到中医院核酸采样的同志必须于6月27日(星期一)下午5:30前将名单(按照附件核酸采样信息登记表格式)通过粤政易报至中医院(联系人:张艳芳,联系电话:15913878666)。采样时间为6月28日(星期二)8:30-11:30,14:30-17:30。
(三)请区新闻单位采访报道。
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