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会通知 正文

关于召开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    2021-11-01 16:33:00

  区六届人大代表,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工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各镇人大,区有关单位:

  惠州市惠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定,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至18日在淡水举行,会期3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建议议程

  (一)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审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惠州市惠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六)选举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

  (七)选举惠州市惠阳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选举惠州市惠阳区出席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一)通过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

  (十二)其他。

  二、代表团的组成

  出席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共编成10个代表团。其中,大亚湾开发区组成1个代表团,其余各镇(街道)分别组成1个代表团,区直机关代表编入各镇(街道)代表团,区武装部、95247部队代表编入驻军所在镇(街道)代表团。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1-2人,由代表团召开会议推选。

  三、人大代表报到及食宿安排

  (一)报到安排。

  1.在区直机关(含区武装部)工作的代表,请于11月15日上午9:00至11:30到区行政中心主楼7楼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721室)报到,并领取会议材料。

  2.各镇及秋长、三和街道和95247部队的代表,请于11月15日下午1:00至2:00到惠阳裕华铂金酒店一楼大堂报到。

  3.大亚湾开发区、淡水街道的代表,由大亚湾开发区人大办、淡水街道人大办于11月15日上午11:30前负责组织报到,并领取会议材料。

  (二)食宿安排。

  代表食宿安排在惠阳裕华铂金酒店;大亚湾开发区、淡水街道、区直机关代表不统一安排食宿。

  四、列席和邀请列席人员范围、报到、讨论、食宿安排

  (一)列席和邀请列席人员范围。

  不是区六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本次会议:

  1.中共惠阳区委常委;

  2.区五届人大常委会领导;

  3.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4.曾担任惠阳历届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老同志;

  5.区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委;

  6.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7.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8.区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9.出席政协第六届惠阳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委员;

  10.大会副秘书长;

  11.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各镇人大副主席(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12.区公安分局政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区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区税务局、惠阳供电局、惠阳水务公司、人民银行惠阳支行主要负责人;

  13.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列席和邀请列席人员报到、讨论和食宿安排。

  1.区委常委、区五届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曾担任惠阳历届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老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区政协办公室负责报到。

  2.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各镇人大副主席(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由各镇(街道)组织报到。

  3.其他列席和邀请列席会议的人员,请于11月15日上午9:00至11:30到区行政中心主楼7楼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721室)报到,并领取会议材料。

  4.出席政协第六届惠阳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委员,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到和列席会议。

  5.列席和邀请列席人员列席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

  6.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区监察委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区公安分局政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区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区税务局、惠阳供电局、惠阳水务公司、人民银行惠阳支行主要负责人由大会秘书处编入各代表团参加分团会议,听取意见和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其他邀请列席会议人员不安排参加分团会议(详见报到材料——《会议须知》)。

  7.列席和邀请列席人员除各镇人民政府镇长、人大副主席以及秋长、三和街道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副主任统一安排食宿外,其他人员不统一安排食宿。

  五、会前安排

  (一)各镇(街道)、大亚湾开发区人大办负责人会议于11月15日上午9:30在区人大常委会7楼会议室召开。请各镇人大副主席(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大亚湾开发区人大办有关负责人、筹备处各工作组组长参加。

  (二)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于11月15日上午10:30在区人大常委会7楼会议室召开,请大会筹备处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及各工作组组长、各代表团召集人参加(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详见附件)。

  (三)各代表团的分团会议和中共党员会议于11月15日下午2:30召开,分别请各代表团代表及中共党员代表参加。

  (四)换届纪律学习会议于11月15日下午3:30在惠阳大剧院召开,请全体代表参加。

  (五)预备会议于11月15日下午4:30在惠阳大剧院召开,请全体代表参加。

  (六)中共党员会议于11月15日下午5:00在惠阳大剧院召开,请全体中共党员代表参加。

  (七)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于11月15日下午5:30在惠阳大剧院主席团会议室召开,请主席团全体成员参加。

  (八)大会期间的各类会议,按照主席团会议通过的《日程表》依次进行(详见报到材料——《会议须知》)。

  六、其他事项

  (一)各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在报到当天提供“个人健康情况筛查表”(附件2),并做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在参会前14天内及会议期间原则上不外出、不会客、不扎堆,不离开惠州辖区,通过“粤康码”进行每日健康申报;二是进行核酸检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大会)期间,请出席会议的代表及列席和邀请列席会议的人员统一着正装(男士着西装、系领带,女士着套装)或制服。

  (三)代表在开会期间不得随意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所在代表团团长批准后书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请工作、居住在各镇(街道)的代表中的中共党员,携带临时组织关系,由各代表团指派专人收集,交大会筹备处组织组(联系人:陶中元;联系电话:3369952,13502577999)。

  (四)请相关单位及大会筹备处各工作组分别将列席和邀请列席人员、工作人员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和身份证号码及1寸白底电子照片)于11月2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粤政易报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苏炜璇同志(联系电话:3369898,15322209334)。

  (五)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各镇人大、大亚湾开发区人大办安排工作人员协助收集、整理大会相关材料及做好有关会务工作(其中淡水安排8-10人,其他镇街安排4-5人,大亚湾安排1-2人)。

  (六)与会人员往返车辆由大亚湾开发区、各镇(街道)、各单位负责安排。会议期间大亚湾开发区、各镇(街道)留一辆车作为大会用车。

  (七)请惠阳供电局、惠阳水务公司做好会场和驻地的供电用水保障。

  (八)请区新闻单位全程采访报道。

  附件: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

  惠州市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

  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

  第一代表团(大亚湾):黄小慧

  第二代表团(淡水):杨治宇

  第三代表团(秋长):杨志斌

  第四代表团(三和):幸芬

  第五代表团(沙田):邹清雄

  第六代表团(新圩):文 震

  第七代表团(镇隆):冯轶锐

  第八代表团(永湖):林志标

  第九代表团(良井):黄文胜

  第十代表团(平潭):邓国华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