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17日在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赖懋文
各位代表:
我代表惠阳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 我院受理各类案件64466件,审结59865件,结收比197.98%,同比上个五年分别增长124.23%、127.38%、6.4%;结案率2018年首次突破90%后稳步上升,法官年人均结案数从249.93件增加至360.3件,不断刷新历史新高;发改率2从6.09%降至5.31%,各项指标呈现“五升一降”3态势,审执工作逐年跃上更高台阶。五年来,多次荣获省、市、区级荣誉,其中获集体二等功、“区文明单位”称号等集体荣誉11项,干警荣获个人二等功、“惠州市‘最美政法干警’”等区级以上表彰56人(次)。2021年,秋长人民法庭入选全省法院“最美人民法庭”候选集体、平潭人民法庭庭长钟新华入选全省法院“最美基层法官”候选人。
——五年来,我院紧扣中心,主动作为,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显著。审结涉恶、“保护伞”案件25件,认定为涉恶势力犯罪8件52人。“零容忍”严惩李伟雄等10人敲诈勒索案4、叶利华等9人寻衅滋事案5等涉恶案件。顺利完成“六清”行动6,案件清结率、线索清仓率、黑财清底率、伞网清除率均达100%,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效果突出。紧贴区委中心工作,出台《关于为打造“智造高地•活力惠阳”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及《关于服务保障 “六稳”“六保”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共制定43条措施,全力助推惠阳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区委重点工作,成立问题楼盘工作小组,“一楼一策”对症下药,妥善审结“光耀城”、“隆基天地广场”等10余个问题楼盘案件2297件,着力化解重大社会风险。排除重重障碍顺利完成“中港城”7系列执行案涉案房地产的司法处置事宜,妥善处理涉案小业主信访维稳工作,有序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战“疫”防控火力全开。审结惠阳首例涉疫情“口罩诈骗”案,有力震慑涉疫情违法犯罪。灵活运用“云上法庭”,疫情期间线上开庭、调解4000余次,网络查控7.5万次,网络拍卖成交额8.2亿元,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对125家涉案企业机动运用“活封”措施,以善意文明理念彰显司法战“疫”温度。全力响应疫情防控号召,28名(次)干警主动请缨深入一线提供志愿服务,共筑疫情防控屏障。积极组织干警接种疫苗,在“应接尽接”前提下接种率100%。
法治建设全力护航。有针对性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发出司法建议50余份,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组织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等送法“六进”8活动40余场次,巡回庭审10余次,以“家门口”式庭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普法效果。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加强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创新新媒体工作机制,在“两微一网”9推送各类宣传稿件780篇,助力惠阳法治建设。
——五年来,我院聚焦主业,砥砺奋进,司法公信实现新提升。
严厉打击犯罪护百姓安宁。审结刑事案件5106件,判处罪犯5832人。其中,审结全省首例“自洗钱”10案、惠阳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结涉“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2542件,审结醉驾、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1251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84件,净化贪腐滋生土壤。
护航辖区发展促经济增长。审结民事案件3.06万件,涉案标的额170.4亿元。其中,审结买卖、承揽、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3672件,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建筑工程、房屋租售、物业服务纠纷案件10034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74件,助力大湾区经济发展;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795件,规制“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行为,移送涉嫌犯罪线索60条,筑牢司法诚信之墙。
高效攻坚执行保权益兑现。受理执行案件2.47万件,执结2.2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9.3亿元。顺利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11、“南粤执行风暴”12等专项执行行动36次,利剑出鞘逐个击破执行难题。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对被执行人财产“一网打尽”,全面落实“一案一账号”13,累计清理、发放执行案款24.9亿元。铺开强制执行“天网”,累计对2万余人(次)采取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等八种强制措施14,10名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获刑。深化网络司法拍卖,大力促成网拍成交366件8.2亿元,溢价总额2.4亿元,破解财产权益变现难题。
——五年来,我院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为民司法谱写新篇章。
诉讼服务转型升级。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现场立案1.58万件,网上立案1.73万件,立案率98%,“立案难”问题切实解决。全面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立案、信访等七大功能区,整合诉讼服务大厅、“粤公正”小程序等线上线下诉讼服务资源,从“单一实体”向“立体智能”转变。截至2021年7月,我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体系152.0版本指标得分排名居全省第二、全市第一,在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等方面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诉源治理纵深推进。强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16,全方位多层次拓宽解纷渠道,院内引进22名特邀调解员开展“驻点式”服务,院外深化与调解委员会、交警大队等部门合作,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方参与”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受理诉前联调9610件,司法确认171658件,有效降低纠纷成讼率。在秋长、新圩、平潭分别挂牌成立法官工作室,将诉源治理延伸到基层治理最前沿,助力创建“无讼社区”。
民生保障坚定有力。审结离婚、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1493件,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审结人身损害、产品责任纠纷及工伤、医疗、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5905件,执行到位金额1.24亿元,切实化解民生难题。对18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8.7万元,对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费140.94万元,集中发放执行款31次,现场兑付执行款1281.21万元,彰显司法力量和温度,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五年来,我院锐意进取,守正创新,司法改革更上新台阶。
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建立起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内设机构从15个精简为8个。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先后完成五批次员额法官遴选及初任法官选任工作,现有员额法官38名。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推出“1+1+N”团队运行模式,职能划分更加明确。对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进行分类定级,出台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各类人员的权责,实现85%以上人员向办案一线倾斜。推进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改革,解决长期以来薪酬待遇低的“老大难”问题。
审判监督管理更趋规范。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审判权责。院庭领导常态化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占结案总数的79.9%。制定过问案件、廉政监督等审判监督管理规定,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审判质效显著提升。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运行机制,集中“会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建立类案检索机制18,统一裁判尺度,促进实现同案同判、类案同判。完善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审判管理模式从“单一静态”转向“全面动态”。
诉讼制度改革蹄疾步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认罪认罚案件2092件2333人,息诉服判率94.6%。全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并常态化运行,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1310名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普通程序案件律师辩护率100%。以“简案快审、繁案细审、难案精审”为原则,组建速裁、快执团队,简易、速裁程序适用率72%,民事、刑事速裁及快执团队结案率分别为90%、100%、92%。
——五年来,我院强基固本,廉洁司法,队伍建设呈现新风貌。
政治为魂,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把政治教育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高度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分类细化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重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运用前三种形态处理17人,完善制定规章制度38项,“三个环节”19经上级评估验收均取得优秀等次。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成立机关党委,细化党务管理,完成12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加强。
严字当头,狠抓廉政建设。开展“以案三释” 20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毫不手软惩治司法腐败,法院队伍呈现新风貌。坚持专项督察和日常严管相结合,全面落实谈话提醒制度,不定期对工作纪律、庭审纪律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切实整顿工作作风。精心打造集思想性、观赏性、教育性于一体的党建廉政文化长廊,以党建铸魂引领审判执行工作。
人才为贵,激发内生动力。持续开展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技能比武、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提高干警综合素能及业务水平。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择优提拔13名能力强、作风优的青年干部。强化文化引领,举办法院特色文体活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重视调查研究工作,3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省级以上获奖2篇、区级获奖2篇,厚植法院文化根基。
实干为先,升级硬软设施。全力推进“两庭”建设21,积极落实新审判法庭升级改造工程。2021年初,执行局和刑事审判庭入驻新址办公。2020年7月,秋长人民法庭完成改造升级;2021年,新圩、平潭人民法庭新建项目被省法院列入“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2020年以来,推行电子签章、电子送达、电子卷宗扫描归档等管理工作,逐步推进“无纸化”办公。
监督为要,汇聚各界合力。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123人(次),妥善办理人大、政协交办、转办关注事项,办复率100%。办理检察建议20余件,邀请检察长(员)列席审判委员会29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庭审直播案件1508件,观看量达53.4万次,裁判文书上网3.4万份,让热点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法治公开课,让公平正义可期可感。
五年征途路漫漫,最是奋斗动人心!各位代表,回顾五年发展历程,我院攻坚克难,勇毅笃行,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办案质效、司法水平、服务能力仍有待提升;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法官年人均结案量达360余件,超负荷办案现象凸显;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四是“两庭”建设尚存差距,信息化建设滞后,新审判大楼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五是法官队伍青黄不接,老龄化趋势明显,后备力量有待加强;六是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受到影响,不利于办案质效的提高。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惠阳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重点抓好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服务保障大局发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建设智慧法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等工作,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矢志不渝为谱写新时代惠阳高质量发展新华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立足新起点,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始终立场坚定、方向正确,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全面开展。
二是找准新方向,以维护稳定为首要,持续强化服务大局。坚持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法院工作与辖区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服务稳定大局、服务和谐大局,努力为打造“智造高地·活力惠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回应新期盼,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持续守护司法公正。全方位拓展诉讼服务职能,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重拳出击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权益兑现速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抢抓新机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推动质效提升。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提升办案质效,不断增强群众对司法改革的获得感、满意度。大力深化司法公开,推动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五是展现新风貌,以从严治院为推手,持续打造过硬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廉政守尊严、以廉政促公正、以廉政树公信。紧紧围绕“四化”建设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忆往昔,峥嵘岁月,风雨兼程;话当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待他日,豪情满怀,奋创未来!各位代表,新的五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更高的站位狠抓政治建院、以更实的服务践行司法为民、以更硬的举措维护司法公正,以更大的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助力推动惠阳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1
惠阳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图示
1. 2016年1-10月与2021年1-10月新收案件情况对比图
(单位:件)
2. 2016年1-10月与2021年1-10月审结案件情况对比图
(单位:件)
3. 2016年1-10月与2021年1-10月法官人均结案对比图
(单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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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21年审结刑事案件构成图(单位:件)
5. 2021年审结民事案件构成图(单位:件)
6. 2021年执结案件构成图(单位:件)
附件2
有关用语和事件的说明
1.结收比。结案数与新收案件数(不含旧存案件数)的比值。
2.发改率。上诉案件被二审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数量占一审判决案件数量的比率。
3.“五升一降”。五升即受理案件数、审结案件数、结收比、结案率、法官年人均结案数上升,一降即发改率下降。
4.李伟雄等10人敲诈勒索案。2014年以来,李伟雄以维护村集体利益为幌子,组织陈坚强等9人使用堵路、言语威胁、公开拍照施压、阻拦开工、投诉、信访等方式,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社会影响恶劣。惠阳区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李伟雄等9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李玉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案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案件。
5.叶利华等9人寻衅滋事案。2012年以来,叶利华纠集叶应超等8人多次逞强耍横,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惠阳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叶利华等4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九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叶玉宏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纪锦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叶玉强等2人一年余有期徒刑不等刑期。该案被认定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6.“六清”行动。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7.“中港城”。2015年至今,惠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以祥辉置业有限公司、祥辉建筑工程公司、祥辉建筑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原名惠阳县淡水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涉“中港城”小业主执行案件474宗,申请执行金额为本金港币约7800万元及利息。该案申请执行人多为香港居民,涉案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执行过程中,惠阳区人民法院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协调,于2019年底顺利推进“中港城”系列执行案件的涉案房地产权司法处置事宜,并于2020年完成了“中港城”在建项目的清场移交工作。
8. 送法“六进”。通过开展普及法律的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9.“两微一网”。微博、微信及门户网站。
10.“自洗钱”。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191条将“自洗钱”行为正式纳入洗钱罪范畴,意味着司法机关在侦办上游犯罪时,还可以单独针对嫌疑人的自行洗钱行为立案调查,将增大司法机关的调查、追赃力度,直接威慑所有洗钱行为参与方。
11.“根治欠薪冬季攻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防止欠薪问题演变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都能拿着工资回家过年,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
12.“南粤执行风暴”。为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推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更高目标迈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开展“南粤执行风暴”执行专项活动。
13.“一案一账号”。人民法院利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为每一个执行案件建立专属执行案款虚拟子账户,案款到账后,直接对应承办法官和案号。
14.八种强制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出入境、司法拘留、罚款、“今日头条”曝光失信行为、强制开通失信彩铃、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5.诉讼服务质效评估体系。为了更快推进一站式建设,打造更加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开发了关于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质效开发的评估体系。
16.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为推动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意见。
17.司法确认。对于涉及到的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或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之后,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
18.类案检索机制。通过检索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确保类案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
19.“三个环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分为三个环节: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
21.“以案三释”。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22.“两庭”建设。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