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镇换届选举知识系列(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来源: 2021-08-03 16:43:00
在我国,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我国宪法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列在公民基本权利的首位,它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
宪法第34条和选举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也就是说,具有中国国籍、享有政治权利、符合法定年龄,只要具备了这三个基本条件,并履行了相应的法律手续,就可以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